1、申请者的申请需先签署导师意见并提供与导师共同提出的符合本学科要求和研究领域的研究课题和研究计划的书面材料。学科依据导师意见和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成绩,满分100分,60以下分视为审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学院终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集中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学科再进行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以下分视为审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方式采取综合专业知识面试、硕士生研究课题外语报告(不少于15分钟)、博士研究生期间拟进行课题的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阐述和导师研究方向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
3、严格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进行培养过程监督,按时间节点进行严格的考核。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时,检查不合格者,给予一学期的整改期,整改结束后进行二次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中期淘汰处理。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