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按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采取博士生导师与学科共同把关的机制,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务的专家组成(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必须含考生所报考导师),对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及体格检查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并对考核结果负责。各学科方向考核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招生导师: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的指导导师须为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校内专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详见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导师作为质量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承担选好具有培养前途的博士研究生的主要责任,对申请者进行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审核,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是否指导该申请者并报学科备案,并承诺提供完成申请者研究课题的条件和必要的经费。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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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广州文冲船厂技工学校 | 3 年 | --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山东交通学院 | 3年 | -- |
大气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热能与动力工程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 | -- |
2018年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