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构成见表1),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表1船舶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构成
组长:赵宏革
副组长:李晖
成员:于奕宁、郭晨、王丹、沈智鹏、曹海川、宋芳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
本学院共成立4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控制科学与工程(第一小组)、控制工程(第二小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第三小组)、电气工程(第四小组)。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船舶电气 | 扬州技师学院 | 3 | -- |
船舶电气 | 牡丹江技师学院 | 二年 | --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山东海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 三年 | --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三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