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入学考试科目以《大连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22日,考试地点在大连工业大学,具体时间考场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2.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五人以上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综合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参加复试且通过者方可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六、录取
因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且名额有限,各专业研究方向顺序为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顺序。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成果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未参加我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及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3.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一号大连工业大学研究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34
办公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B座414室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传真:0411-86323616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yz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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