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9日-11日,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同时将相关材料递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2、9月12-13日,推免工作小组完成初审。根据推荐条件初步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推免生资格名单。
3、9月17日,组织面试。填写《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表》,确定面试考核成绩。
4、9月18日-19日,学院公示。根据本办法确定考核总成绩,结合各专业情况进行排序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师生提出异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5、9月19日,报送材料。学院根据公示后的推免生考核推荐结果及排序情况,填写《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情况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6、9月21日前,学校审议公示。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推免生资格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7、9月25日前,学校将推免生资格名单上传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8、9月25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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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 诸城市技工学校 | 二 | -- |
工程机械 | 西安高科工程技术学校 | -- | -- |
机械工程 | 宁波技师学院 | -- | -- |
工程机械 | 广西公路技工学校 | 2.5年 | -- |
工程机械 | 万和职业技术学校 | 2 年 | -- |
工程机械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