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各专业组招生计划1.5倍的比例(末位同分全投),确定学校的各专业组测试入围人选。
获得学校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未经面试,不能录取。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以及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结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的报考本校的上海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
测试将于高考出分后进行,具体测试资格和安排将在“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报名系统”中通知。
2018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学校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