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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监督保障机制

2018年东华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监督保障机制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2 17:23:00 解决时间:2018-04-20 17:28

满意答案

九、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计划、报名、审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3.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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