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6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切勿将政审表放在档案中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8年东华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政审、调档和录取书发放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