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普通招考”的考生,携带表1中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表1 报考材料列表(普通招考)
序号材料名称备注1.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签字留存1.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3.1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3的3份材料有一即可;复印件留存1.3.1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或网上页面截图)、学位证书&复印件1.3.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1.3.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4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5硕士学位论文1本(应届生如未完成可不交)留存1.6两封专家推荐信留存1.7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留存1.8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留存
(二)、参加过“申请-考核”并已上交报考材料的考生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需要重新下载打印,A4纸打印,签字确认信息真实正确,打印时间为3月6-9日9:00-16:00)
2.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上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研招办换发加盖公章的正式准考证。无论考生是否录取,报考材料不再退还。
2018年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须知普通招考参加过“申请-考核”并已上交报考材料的考生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