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18年三二分段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主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4263
第四条学校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邮政编码:523808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学院设立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情。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日常事务。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2018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