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本校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三二分段”)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院校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68号)、《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东莞理工学校。
第四条学校代码:820。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职教城职教路2号;邮政编码:52347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中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主管单位:东莞市教育局。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完成中职学段的课程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东莞理工学校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毕业证书;学生完职学段的课程学习并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对口高职院校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8年东莞理工学校分段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