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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其他事项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其他事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21:08:00 解决时间:2019-01-21 21:02

满意答案

七、其他事项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由学校招生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名提出申诉。申诉邮箱:yaocs673@***.cn。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原则上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和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快递):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办公室 招生秘书宋老师收

邮编:130024

联系电话:0431-85099666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18年1月10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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