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成立由学部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部长担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选定。
3.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按照规定方案和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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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长沙潇湘城建职业学校 | 2.5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 | -- |
教育学 | 江西德能制造技工学校 | --3 | -- |
教育学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2.5年 | -- |
教育学 | 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原郑州市二职专) | 2.5-5 | -- |
教育学 | 莱芜博智学校 | 3年 | -- |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形式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