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考核时间:2018年4月14日早8:00到化学学院102室报到。
2.学院成立博士生导师综合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员由5-7名博士生导师担任。
3.综合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与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100分,考试科目为基础化学。
(2)综合面试100分,① 准备个人研究方向的综述介绍,包括研究背景、
研究进展、存在问题、拟开展研究内容等(15分); ② 综合素质(15分);③ 科研考核(15分);④ 专业兴趣(15分); ⑤ 英语阅读与听力(40分)
(3)综合考核采取差额方式:考生终成绩=专业知识×60% +综合面试科研能力×40%。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中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