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导师名额情况,按考生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科拟录取人数中在职人员超出规定比例与名额,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状况、学术背景,以及指导教师近五年已招收在职博士生状况等,进行审核淘汰,空缺名额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及指导教师状况进行二次分配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