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注: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中,仅教育学部的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2.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以下两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录取后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
(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3.修业年限
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或4年。
4.学费与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我校将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优秀博士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2018年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修业年限、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