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考生报考类别,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1.非定向就业:入学前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有过工作经历的非应届考生须提供)转入我校,且在读期间不再转出的考生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须选择“定向就业”,无需将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在职考生(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及我校教职工)均须将全部个人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少民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入学前须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签订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省市工作。
3.各单位应在复试时再次提醒考生确认个人的录取类别,并根据上述规定终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除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以外的考生,均须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承诺书》。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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