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要加强复试综合考核,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宁缺毋滥,避免复试流于形式。要特别注意健全招生录取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制,防止复试录取工作的随意性。保证复试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并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将组成检查小组开展复试现场巡查。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2.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5.思想政治审核表。(见附件)
6.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形式
1.复试具体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2.复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3.学院应制定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批后网上公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三部分: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知识考试:试题按二级学科命题,满分5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该项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专硕),该项专业知识考试占6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40%。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0分。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是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目请参看我校当年发布的《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三部分成绩加和,各学院应分别设定合格线。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任一项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已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3年内参加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该类考生应“先审核、后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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