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获优惠政策要求方可录取,录取专业(类)由我校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特长潜质、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公示的其可录取的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公示的其可录取专业(类)范围内的其他专业(类);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说明: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上海、浙江公布的2018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理工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2018年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候选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