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文科由公共课(大学语文)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理科由公共课(高等数学)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组成。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考生考试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5 分),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3. 递补录取:对于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在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二)拟录取公示
池州学院2018 年“专升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池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五个工作日)。
(三)计划调整
1. 退役士兵单例计划如果没有完成,计划将转入原招生专业(市场营销计划转入市场营销文科,知识产权计划转入知识产权理科招生)。
2. 录取过程中如遇招生计划需要调整,将由学校专升本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15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终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十.入学报到和复查
2018年池州学院专升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