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安徽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018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入学后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