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学年)》(见附件1),按规定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分配的国家助学金总额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拟资助档次,将推荐名单公示至少三天,无异议后和申请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评审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和材料后提出我校获得国家助学金人选的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
3.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终确定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教育厅。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2019学年).xls
2.“贫困边缘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3.贫困认定分值和资助档次不对应学生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0日
2018年常州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报与评审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