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校研究生复试巡查工作小组,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3.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建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进行相应指导和考核工作。复试工作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中应包括学术带头人、指导教师代表,并配备秘书一名。
各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工作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人员组成名单须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4.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要组织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明确并统一各小组的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
5.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请各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复试试题题库。
6.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组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复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工作,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存一年。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
2018年常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