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单独招生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考试总成绩为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
(3)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21日)。
(4)被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5)学院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随后寄出。
2018年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