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加分
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全区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二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
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烈士、因公牺牲、一至二级残疾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②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③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学校应于6月1日前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市区两级中招办接受群众举报。
(3)各旗县区中招办于6月10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中招办。审核认定结果市中招办在《赤峰市中考信息网》上公示。
(4)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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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政策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