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精神,以下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①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级新生于入学时,携带加盖有县级以上民政局公章的《低保证》复印件(没有《低保证》的低保户学生需在当地民政局开具加盖公章低保证明)、低保户户主和低保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近期民政局拨款记录(存折复印件或银行交易清单);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122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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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实务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三年 | -- |
医疗保险实务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3 | -- |
医疗保险实务 |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
医疗保险实务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三 | -- |
医疗保险实务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三 | -- |
保险 | 汕头市卫生学校 | 2.5~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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