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须待教育部下达录取检查结果后寄送,根据往年经验,早时间为5月下旬。
2、学校依据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分别寄送录取《录取通知书》,具体方式请查看《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寄送方式一览表》(详见附件1)。
(1)对寄送方式为“EMS”的考生,学校将采用EMS按照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2)寄送方式为“自取(航空港)”的考生,请于6月初到学校研究生处(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行政楼22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联系电话:028-85966365;
(3)寄送方式为“自取(龙泉)”的考生,请于6月初到龙泉校区录取各学院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
3、为方便投递人员联系考生,学校将在EMS录取通知书信封上打印考生网报时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各位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4、考生如需更改寄送方式、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请于5月15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zb10621@***。
5、考生可委托其他录取考生代为领取通知书。若代领人不是我校其他录取考生,代领人须持考生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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