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1)有意愿落户成都的研究生,落户学校不是唯一选择,可凭本科毕业证,自行办理迁入成都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如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就学期间,仅可办理户口迁入和迁出各一次。生源地为成都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研究生也可办理。
(2)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由统一组织办理居住人口登记管理。
(3)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核对以下事项:
①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学府路一段24号
②户口迁移证须打印机打印件。
③户口迁移证应盖有签发机关的印章,不能私自涂改,签发机关涂改的,涂改处应盖有签发机关的印章。
④户口迁移证各项应填写清楚,不能漏填,身份证编码栏内必须填写身份证编码。
⑤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请签发机关更改户口迁移证。
(4)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生在户口所在地和学校均可报名入伍。
(5)我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2018年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迁移材料及相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