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按评审结果,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立项并予以经费资助,重点项目不超过50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3000元。
2、获得立项的项目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管理。
3、获得立项的学生为经费使用主体。经费使用参照《成都工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凡获得立项项目的主持人可优先向校团委申请社会实践项目。
5、项目结题后,可分别向校团委和创新创业学院申请第二课堂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具体参见《成都工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细则》和《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6、凡在结题评审中获得优秀的项目,学生处将给予一定奖励。
7、大学科技园将为立项项目提供培训、技术支持、产品试制等公共技术服务。
2018年成都市工业学校学生科研项目“青苗计划”项目管理及资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