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次和志愿。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在普通本科第二批之前单独录取。本科层次培养专业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二)录取投档办法。普通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县(市、区)的生源,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018年成都师范学院省属公费师范生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