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9+3”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保卫处、纪检监察处、国资与后勤管理处、宣统部任成员的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9+3”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9+3”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审核章程、审定考试方案、确定录取方案,及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9+3”单独招生办公室
学院“9+3”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9+3”单独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负责“9+3”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三)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四)凡在“9+3”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五)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并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新生注册和复查。我院录取的“9+3”高职单招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申诉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
联系电话:028-82732793
投诉邮箱:j.csj@***
传 真:028-82731147
办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第一行政楼3楼316室
邮政编码:611130
2018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普通类“9+3”高职单招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