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师在对研究生提出的跨学科(专业)、跨学院或跨校选课申请进行审核时,应把握的原则是既满足研究生所攻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又有利于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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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习过程中,因学籍变动、课程变更、研究方向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个人计划的,应提出调整个人培养计划的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部)审批后方可修改。
(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信息化管理,因此,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录入系统,保证选课、成绩录入与查询等功能的正常运行。
2018年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