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以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认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 导师应按照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为依据,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的学术兴趣、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科学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对其课程学习(含必修环节)、文献阅读、科研研究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3. 为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允许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提出跨学科(专业)、跨学院或跨校选课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会议讨论同意后,交研究生院(部)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研究生方可制订相应的个人培养计划。
1
4、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应认真遵照执行。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进行网上选课,开展课程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和环节须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2018年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及网上选课导师在对研究生提出的跨学科(专业)、跨学院或跨校选课申请进行审核时,应把握的原则是既满足研究生所攻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和学位基本要求,又有利于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