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安排,《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特别注意:按照教育部规定,在网报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该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各位考生诚信考试。
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附表:
日期现场确认网报号段11月8日-月9日-月10日-月11日-
成绩证明(样表)
现场确认地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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