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根据考生志愿,按“河北省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参加二志愿征集时认同他校成绩。
(4)、“文化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类考试成绩不能有缺考。
答案来源于:2018年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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