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面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小组面试
过程、面试程序、面试结果负责;院、系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院、系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校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投诉和申诉,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办理(0817-3352663)。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
2018年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