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根据学校发展
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二级岗教授,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酌情增招名额。
(二)研究生考试后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自折算为百分制后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到录取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跨二级学科或跨专业类别调剂到其他学科或专业的与校外调剂考生一样都作为调剂生。实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原则,即各学科(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招生后的余额,或没有第一志愿考生的缺额,由调剂生补齐;各学科(专业)调剂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自的招生计划进行排队录取,录满为止。录取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学科专业间可互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3.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考察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
5.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 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教育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7.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8. 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9. 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2018年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