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1、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2、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