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认定,按月发放。
1.各中职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启动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并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认定结果。
需要申请认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亳州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当地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亳州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对照本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受理学生名单,认真填写《亳州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材料》,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要将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班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公示结果将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批。经审批确认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通过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2018年亳州现代科技艺术学校(中专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