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总成绩和单独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在高中阶段获得省市县奖励的优先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5月份,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主页公布。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新生报到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2018年保险职业学院新闻单独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