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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包头师范学院开展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审附加分

2018年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加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6 12:58:00 解决时间:2020-03-01 03:36

满意答案

3.附加分 ①科研附加分: 1、在校期间,以包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分别按照A、 、C、D、E级别积分,A级30分, 级20分,C级15分,D级10分,E级5分(E级加分上限不超过15分)。具体分级情况如下:

自然科学类

社会科学类

A

SCI 收录的论文

SSCI 、A&HCI收录的论文

 

自然科学A级期刊论文

社会科学A级期刊发表的论文

C

EI 、CPCI收录的论文

双核心期刊论文

D

北大版核心期刊论文

双核心以外的北大版或南大版核心期刊论文

E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2、在校期间以包头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发明专利,每项15分。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分别加3分、6分。 4、参加相关专业学术会议且提交会议论文并收录,国际级每次2分,国家级每次1分。 ②学生干部附加分: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加4分,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加2分;其他学生干部加1分 以上干部任职情况必须经研究生处认定,通过干部考核优秀者加全额分,合格以上加一半分,不合格者不加分。且以研究生处认定为准。对兼任数职的学生干部,只计高分,不累计加分。 ③“三助一辅”实践加分:担任助管、辅导员,加3分,担任助教、助研,加2分。按研究生在岗连续实践三个月计为一个加分点,并有备案和考核材料。 ④积极参加各种学科专业集体活动,包括学术活动、专题讲座、论坛;参加研究生处组织的集体活动与社会公益活动,每次1分,本项累加计分不超过10分。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集体活动,每缺勤一次扣1分,缺勤超过3次取消评奖资格。在研究生处组织的教学检查中,缺勤超过2次取消评奖资格。 ⑤各类比赛附加分: 代表学校参加相关专业类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3分;自治区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分;市级和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以上获奖情况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3-01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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