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考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至14日(校本部)
考试地点:所有报考学前教育、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在校本部(包头市青山区建华19号)参加面试和笔试。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乌海、阿拉善盟的考生在校本部(包头市青山区建华19号)考试。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赤峰、锡盟、乌兰察布市的考生在各盟市考点考试,2018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届时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二次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第二次网报情况,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
我院将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通知书于2018年8月与统招考生同时发放。
七、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八、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2、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考试中发现违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九、附则
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2018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时间和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