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