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院通过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院网址:http://www.***。
4.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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