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其招生性质、在校培训、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2.考生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高职综合评价考生排序成绩总分计算;学生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中职理论考试成绩占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
3.考生录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考生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018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具体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