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无效。另外,以下三种情况请于2017年11月10日之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寄送至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否则将不予准考:
1.高职高专考生:毕业后所完成的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成绩证明;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见附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60261222
特此通知。
特别提醒:
1、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
2、考生依靠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属于作弊行为。
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2017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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