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入团志愿书、已注册的团员证、团组织介绍信等)要随身携带,报到时交至班主任,开学后由班主任统一上交院团委。
(2)团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如放在档案中,应随档案一起上交招生办,不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