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招生的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如戏曲、曲艺、音乐、舞蹈、影视、美术等)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方可报考;
2、在省级招办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学院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
3、在省级招办未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专业“省统考”的省份,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获得“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4、山东省考生在报考曲艺表演专业时,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报考戏曲表演(舞美技师)和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时需参加美术“省统考”。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时,需取得任何一所本科院校同类别专业考试合格,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获得本科专业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5、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终公布的艺术类高考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2018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高职统招)专业考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