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复试期间,将派监察人员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由复试领导小组对异议进行核实,对申诉问题确实有误者,将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终答复考生。
2018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