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由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监督机制,由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全程监督与指导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学校概况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培养医药卫生人才4万余人。学校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校园环境优美,占地507亩,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教学设备先进,建有生理、病理、药理、生化、护理、解剖、化学、物理、微寄、内、外、妇、儿、中医、中药、五官、计算机等实验室。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516人,其中双师型教师269人,硕士研究生教师占专任教师22.3%。目前,学校全日制学生已达10256人。学校现有
2018年毕节卫校招生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